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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度河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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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工信安函〔2021〕156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2021年度河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达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民爆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现将《2021年度河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18日

 

 

 

 


 

 

2021年度河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达标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水平,全面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保持安全生产平稳态势,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细则为依据、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为着力点,不断延伸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强化生产过程控制和全员的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全面提升民爆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生产经营各环节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模块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整体水平。

三、实施范围

全省民爆生产企业、销售企业。

1. 生产企业:以企业所属的每个生产场点为一个基本评审单位,评审范围包括该生产场点内所有获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民爆物品生产线、辅助设备设施、试验场、销毁场、总仓库区和安全管理现状。

2. 销售企业:以企业所属的每个销售网点为一个基本评审单位,评审范围包括该销售网点内所有总仓库内各库房、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现状。

四、等级评定

(一)考评分级

本年度河北省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采用百分制,评定等级分为三个等级,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即:一级为评审得分≥90分,二级为80分≤评审得分<90分,三级为70分≤评审得分<80分,评审得分<70分视为未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

(二)考评定级

民爆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以其所属生产场点或销售网点的最低等级来确定。

五、考评方法

(一)考核步骤

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采用三个步骤进行考评:

1. 资料审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标准要求,逐一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其正确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2. 现场核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标准要求,逐一核查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条件和管理状况,确认其符合性和有效性。

3. 人员询问:按照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标准要求,由评审人员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了解、核实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面的真实性、有效性等。对销售企业(销售网点)的询问人数应不少于从业人员的20%,且最少不应少于5人;对生产企业(生产场点)的询问人员数应不少于从业人员的10%,且最少不应少于10人(询问人员数包括资料审核、现场核查过程中评审人员询问和专门考核时的所有人员)。

(二)考核计分规则

1. 按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考评时,考评项目符合要求的得满分,不符合要求的按评分方法扣分。每个考评项目评分不应高于本项标准分,也不应评为负分,标准分扣完为止。

    2. 被考评单位没有的考评项目,由评审组确认后按“无项”或“合理缺项”处理。

3. 考评得分以百分制计,企业考评得分=实得分÷总分×100。有合理缺项(或“无项”)的,该项得分忽略不计,实际得分=实查项目实际得分之和÷实查项目应得分之和×100。

六、评定方式

评定以生产、销售许可证为单位,具体考评至各分公司及相关生产经营场点。各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初评考核工作,并与“双控”机制、诚信体系建设考核相结合,认真开展辖区内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双控”机制、诚信等级评定工作。

省厅根据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进行考评。为进一步提升本质化安全生产水平,强化安全管理,把日常监督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相结合,省厅将日常督查中发现的隐患(以“河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整改通知书”为准)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中,按照被检企业次数和发现隐患个数进行平均权重扣分(见细则说明),切实把日常监管与考评相结合,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常态化。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在前几年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细则标准更严、要求更高,将现场管理方面作为重点,在评分方法中调整了否决项,加大了扣分权重,推动企业强化现场管理,确保安全。

七、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企业自评(2021年3月20日至7月31日)

各民爆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要求,组织开展本企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形成自评报告(格式详见附件6),并同2020年度安全生产达标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整改反馈单、整改报告、整改前后对比照片等),于8月20日前上报市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存档。

第二阶段:考评验收(2021年8月1日—11月31日)

各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月份对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梳理,6月30日前将总结报送至省厅,8月31日前完成所辖区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初评工作,形成初评报告,并同初评结果汇总上报省厅。9月至11月期间,省厅将根据各市初评情况,组织专家考评组对各市民爆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进行考评,对满足等级评定要求的,考评组出具等级评定报告(一式四份,生产企业见附件4、销售企业见附件5),省、市、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被考评企业各留存一份。

第三阶段:改进完善(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

全省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结束后,考评结果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各民爆企业要认真对待考评中发现和提出的问题,并积极进行整改。省厅将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于考评达不到二级以上标准的企业,将列为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督导检查企业。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重要意义,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的工作任务,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督促辖区民爆企业从严落实相关要求。各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督导民爆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建立健全具体管理部门或专人负责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扎实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向前迈进。各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达标督导检查,督导企业强化落实现场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不断创新和持续改进,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二)严格考评,扎实推进

各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严标准、严程序、严要求、严考核”要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讲情面,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初评、双控机制建设、诚信体系建设的考评,督导企业严格落实问题整改,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取得实效。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双控”机制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将作为年度市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达不到二级的一律不予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年检。

(三)总结经验,持续改进

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民爆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通过宣讲、解读、培训等多种形式及时广泛宣传达标工作进展和好的经验做法。有条件的可以组织辖区企业到标杆企业进行参观学习,通过学习、借鉴示范对标企业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弥补工作中的不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同时,要督导企业认真落实考评组提出的整改意见,举一反三,查遗补漏,补齐安全生产达标空白和短板,研究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隐患,并适时进行“回头看”,防止隐患问题“死灰复燃”,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安全生产。

 

附件:1. 河北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实施细则

      2. 河北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实施细则

      3.河北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硝酸铵)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达标实施细则

      4.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定级

       报告

      5.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定级

       报告

      6. 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管理自评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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